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乡规划局:
近期省政府决定取消8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取消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冀审改办〔2016〕4号)。为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即日起取消“批准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省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的受理条件,同时动态调整厅《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对应取消办理本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需要进行的“批准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并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该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后,要做好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
附件: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6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
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6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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