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城镇集中供暖专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城镇集中供暖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安排,2017年6月底,全省各市县要完成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在距工作完成时限仅有半月左右时间,为切实加快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编制进度,按时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供热主管部门督导所辖县(市),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供热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6月底前将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文本和政府批准文件报各设区市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二、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供热主管部门6月底前将市本级供热专项规划和政府批准文件报省厅备案,并填写县(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表加盖公章报省厅,电子版发至邮箱limengyulmy@126.com。
联系人:李梦雨 0311-87805253 87800508(传真)
附件:县(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县(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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