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4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市级主管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及时总结本地区本季度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个月5日前将本地区上季度进展情况和季度报表报送我厅建工处。
二、请各市级主管部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负责本地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和季度报表相关数据报送工作。请于6月30日前反馈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
联系人:郭晓英
联系电话:0311-87905025 87805328(传真)
邮箱:jgc3103@163.com
附件:1.河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联系人信息表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附件1.河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联系人信息表.doc 附件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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