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市绿化办公室,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加大精品公园建设步伐,决定继续开展河北省星级公园创建活动,同时组织动态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星级公园(游园、广场)申报工作。各地要对申报项目组织初审,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不予申报。其中一、二星级公园(游园、广场)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审定,三星级及以上公园(游园、广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申报。
二、复查安排
今年组织复查的范围是:2014年创建成的河北省星级公园(游园、广场);2016年度复查需整改的河北省星级公园(游园、广场)。复查内容主要是:是否符合《河北省星级公园划分与评定标准》(冀建城〔2012〕286号),有无私自改变规划设计现象,养护管理情况等。复查采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全面自查,省厅抽查的方式进行,省厅重点抽查三星级及以上公园(游园、广场)。
三、报送材料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按照《关于开展河北省“星级公园”评选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11〕199号)准备材料。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逐一把关,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于复查的项目进行实地复查后,组织填写复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
(三)申报(复查)汇总表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他申报(复查)材料只提供纸质版。
申报(复查)材料务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我厅风景园林中心,省厅于2017年8月中旬开始组织专家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审定命名。省厅对复查合格的河北省星级公园保留其命名;对复查不合格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命名或降低星级。
联系人:王 旭 0311-87805334(兼传真)
邮 箱:hbfjyl@126.com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01号4208室
附件:1.申报表及汇总表
2.复查表及汇总表
3.2016年度复查整改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7日
附件:
申报表及汇总表.xls 复查表及汇总表.xls 2016年度复查整改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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