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强工作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水平。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44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