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
《河北省绿化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通过,自2017年9月1日施行。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我厅自2017年9月1日起,不再受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批准事项的申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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