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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亮化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0/4/20 点击次数:424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
公告日期:2010/4/20 截止日期:2010-4-26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981100031-001
工程名称  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亮化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  泊头市裕华路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800
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永慧 联系方式  0317-831372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0-04-20 08:01: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0-04-26 17:01: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0-04-20 0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0-04-26 17:00:00
地区  泊头市 文件发售时间  2010-4-2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红旗北路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0-19
1、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亮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亮化工程施工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裕华西路
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4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5月15日至2010年6月8日;工期:25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6、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北路,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至4月26日,上午8 时至 11时,下午2 时至5 时(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下原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资质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及检查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并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招标人: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0317-8306999



代理单位: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路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三优联盟微信公众平台 扫描在微信客户端查看
第一步:关注三优微信公众平台 第二步:扫描在微信客户端查看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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